伪造工程意外险保单-伪造保险单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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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1、工程一切险保险单号在10位到20位。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工程一切险保险单号由一串数字组成,位数在10位到20位之间,保险单号与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险产品的种类、保险单的生成方式等有关。
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3、工程一切险是为了满足各类工程的特殊风险要求而开发的险种,是包括工程所发生的意外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用于工程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4、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一张保险单下可以有多个被保险人,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工程师以及***银行等有关各方。
5、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适用于所有的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
6、因此,建工意外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简称安工险)、工程机械设备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都是建设工程领域建议投保的险种。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否属于强制保险
即从法律上来说,目前,建工意外险已不再是一项强制险。只是在法律实务中,我国各地方性的法律规范等相关文件尚未作相应修订,因此在执行上,许多地方的建工意外险依旧被视作强制险种,非投保不予以准许开工。
【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相关保险的强制性。除工伤保险外,意外伤害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都属于非强制险,且属于商业保险。
《建筑法》规定,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工程意外伤害险谁办理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意外伤害险的对象是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
【答案】:B 该题主要考核学员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规定 的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此,B符合题意。
法律分析:由总包单位购买。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来支付分包单位的意外伤害保险。
是建筑单位给施工人员购买的意外保险,建筑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施工人员,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按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应该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办理。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即建工意外险,由于是团体保险形式,也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
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
【答案】:C 解析: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非强制性的商业险。所以A错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问题一: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意外险通常是由施工方买的,需要施工方自付,业主方买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意险是按工程价乘以费率,建筑一切险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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